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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镇长黄某负责某重点工程项目占地前期的拆迁和评估工作。黄某和村民李某勾结,由李某出面向某村租赁可能被占用的荒山20亩植树,以骗取补偿款。但村长不同意出租荒山。黄某打电话给村长施压,并安排李某给村长送去l万元现金后,村长才同意签订租赁合同。李某出资1万元
案情:镇长黄某负责某重点工程项目占地前期的拆迁和评估工作。黄某和村民李某勾结,由李某出面向某村租赁可能被占用的荒山20亩植树,以骗取补偿款。但村长不同意出租荒山。黄某打电话给村长施压,并安排李某给村长送去l万元现金后,村长才同意签订租赁合同。李某出资1万元
admin
2017-04-04
29
问题
案情:镇长黄某负责某重点工程项目占地前期的拆迁和评估工作。黄某和村民李某勾结,由李某出面向某村租赁可能被占用的荒山20亩植树,以骗取补偿款。但村长不同意出租荒山。黄某打电话给村长施压,并安排李某给村长送去l万元现金后,村长才同意签订租赁合同。李某出资1万元购买小树苗5000棵。雇人种在荒山上。
副县长赵某带队前来开展拆迁、评估工作的验收。李某给赵某的父亲(原县民政局局长,已退休)送去1万元现金,请其帮忙说话。赵某得知父亲收钱后答应关照李某,令人将邻近山坡的树苗都算到李某名下。
后李某获得补偿款50万元,分给黄某30万元。黄某认为自己应分得40万元,二人发生争执,李某无奈又给黄某10万元。
李某非常恼火,回家与妻子陈某诉说。陈某说:“这种人太贪心,咱可把钱偷回来。”李某深夜到黄家伺机作案,但未能发现机会,便将黄某的汽车玻璃(价值1万元)砸坏。
黄某认定是李某作案,决意报复李某,深夜对其租赁的山坡放火(李某住在山坡上)。
树苗刚起火时,被路过的村民邢某发现。邢某明知法律规定发现火情时,任何人都有报警的义务,但因与李某素有矛盾,便悄然离去。
大火烧毁山坡上的全部树苗,烧伤了李某,并延烧至村民范某家。范某被火势惊醒逃至屋外,想起卧室有5000元现金,即返身取钱,被烧断的房梁砸死。(2012年试卷四第2题)
对赵某父亲收受l万元一节,对赵某父亲及赵某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选项
答案
赵某父亲与赵某构成受贿罪共犯。赵某父亲不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因为只有在离退休人员利用过去的职务便利收受财物,且与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共犯关系的场合,才有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余地。
解析
赵某在得知父亲收钱后答应关照李某,令人将邻近山坡的树苗都算到李某名下。这说明赵某与其父就受贿罪形成了共犯关系,所以二人构成受贿罪的共同犯罪。
陷阱点拨:本题疑难之处有二:(1)赵父有无可能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赵父原为县民政局局长,已退休。参考答案说“只有在离退休人员利用过去的职务便利收受财物时”才有可能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这一说法并不准确。因为赵父是赵副县长的父亲,他还可以利用对亲友——国家工作人员赵副县长的影响而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2)赵父为何不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虽然赵父有犯罪主体资格,但在本案中,他并不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因为成立本罪必须具备一个要件:国家工作人员不知道与其有关的人收受贿赂的事情,双方无共谋。如果双方对此有共谋,则成立受贿罪的共犯。
很多考生认为赵父已经收了钱,利用影响力受贿已经既遂。即使其子后来知晓其受贿情事,二人也不构成共犯。这一说法并不准确。受贿罪不仅包括双方在受贿前即有通谋的情况,也包括一方单独受贿,但双方在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过程中发生通谋的情况。本案中。如果赵父在受贿后请其子帮忙为李某谋取利益,但一直不告知其子自己受贿了,那么赵父仍然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其子则不构成受贿罪。如果给国家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其子有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 故,参考答案的认定是很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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