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渊源即宪法的表现形式。关于宪法渊源,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15年卷一21题)

admin2021-02-25  36

问题 宪法的渊源即宪法的表现形式。关于宪法渊源,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15年卷一21题)

选项 A、一国宪法究竟采取哪些表现形式,取决于历史传统和现实状况等多种因素
B、宪法惯例实质上是一种宪法和法律条文无明确规定、但被普遍遵循的政治行为规范
C、宪法性法律是指国家立法机关为实施宪法典而制定的调整宪法关系的法律
D、有些成文宪法国家的法院基于对宪法的解释而形成的判例也构成该国的宪法渊源

答案C

解析 A项说法正确,不选:宪法的渊源亦即宪法的表现形式。纵观世界各国宪法,宪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等。但一国或一国不同历史时期的宪法究竟采取哪些渊源形式,则取决于其本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政治状况。
    B项说法正确.不选:宪法惯例是指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并被反复利运用的,为国家机关,政党及人民所普遍接受的而实际上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的习惯或传统。宪法惯例与宪法或者是宪法性法律一样,都是指引政治行为者应当如何行为的规范,亦即:宪法具有政治法的性质。本题只要将宪法惯例理解为是一种“政治行为规范”即可。
    C项表述错误,应选:宪法性法律一般是指有宪法规范存在其中,但形式上又不具备最高法律效力以及严格制定和修改程序的法律文件。在我国,选举法、国旗法、集会游行示威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等都是宪法性法律。有的国家有成文宪法,有的国家没有成文宪法。比如英国有宪法性法律但是没有宪法典。
    D项说法正确。不选:宪法判例是指法院在宪法争议案中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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