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强公司为扩大经营,向建设银行贷款25万元并以自己的经营用房作为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又向工商银行贷款25万元,并以自己生产的价值30万元的机器设备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两份借款合同均约定如果边强公司违反专款专用的规定,银行可以提前收回借款并可行使抵

admin2013-10-10  29

问题 边强公司为扩大经营,向建设银行贷款25万元并以自己的经营用房作为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又向工商银行贷款25万元,并以自己生产的价值30万元的机器设备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两份借款合同均约定如果边强公司违反专款专用的规定,银行可以提前收回借款并可行使抵押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未经工商银行同意,边强公司不得出卖已经设定抵押的机器设备,但买受人代其偿还债务使抵押权消灭的除外
B、如果边强公司违反专款专用的约定,建设银行可以提前收回借款并可行使其抵押权
C、工商银行的抵押权自向边强公司住所地的工商行政部门登记之日起设立
D、债务履行期届满两债权人均未获清偿,其抵押权实现按登记先后顺序

答案B,D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180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由此可知,建筑物及建设用地使用权、机器、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均可以设定抵押权,但规则并不相同。边强公司以生产的机器设备设定的动产抵押,属于动产浮动抵押,其特点是动产处于变动之中,在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抵押人仍然可以处分已经设定抵押的动产,但该抵押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所以,A项错误。《物权法》第196条规定:依照本法第181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1)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2)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3)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4)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边强公司与债权人建设银行约定有效,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情形下,并不需要债务到期才能行使抵押权,B项正确。《物权法》第189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本法第18l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依照本法第18l条规定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由此可知登记是浮动抵押的对抗要件,而非生效要件,C项错误。《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2)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根据抵押权竞存时的处理原则,均已经登记的抵押权按照登记先后顺序清偿,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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