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PCT国际申请国际阶段的修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20-01-12  71

问题 关于PCT国际申请国际阶段的修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在国际检索报告传送给申请人之日起2个月内,申请人可依据《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对权利要求书提出修改
B、在国际公布的技术准备工作完成之前,申请人可依据《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对说明书和附图提出修改
C、在提出国际初步审查要求时,申请人可依据《专利合作条约》第34条对权利要求书提出修改
D、在国际初步审查报告作出之前,申请人可依据《专利合作条约》第34条对说明书和附图提出修改

答案A,C,D

解析 《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第46.1条规定,《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所述的期限应为自国际检索单位将国际检索报告传送给国际局和申请人之日起2个月,或者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以后到期者为准,但国际局在适用的期限届满后收到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所作修改的,如果该修改在国际公布的技术准备工作完成之前到达国际局,应认为国际局已在上述期限的最后一日收到该修改。因此,选项A正确。《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1)规定,申请人在收到国际检索报告后,有权享受一次机会,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国际申请的权利要求向国际局提出修改。因此,申请人不能依据《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对说明书和附图提出修改,选项B错误。《专利合作条约》第34条(2)(b)规定,在国际初步审查报告作出之前,申请人有权依规定的方式,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修改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附图。因此,选项C正确。《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第66.1条(b)规定,申请人可以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第34条在提交国际初步审查要求书时提出修改,或者除该细则第66.4条之二另有规定外,在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制定之前提出修改。因此,选项D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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