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自考
对必须到庭的被告,人民法院进行了一次传票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
对必须到庭的被告,人民法院进行了一次传票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
admin
2012-05-21
24
问题
对必须到庭的被告,人民法院进行了一次传票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
选项
A、应当再次传票传唤被告
B、可以对被告拘传
C、应当对被告进行拘传
D、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答案
A
解析
根据民诉法规定,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人民法院可强制被告传唤人到庭参加诉讼。因此,对必须到庭的被告,人民法院已经进行了一次传票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再次传票传唤被告。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fRa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民事诉讼法学题库法学类分类
0
民事诉讼法学
法学类
相关试题推荐
普通清算组成立后的首要任务是()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无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的决议是()
下列关于公司担保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产生于公元11世纪下半叶,俄罗斯历史上一部重要的封建法律文献是_______。
英国财产法的独特制度是_______。
下列关于1922年《苏俄民法典》的说法正确的有()
俄罗斯联邦仲裁法院实行()
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下列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说法正确的是()
39.2006年3月,施某与甲公司订立经营用房装修协议,约定由施某负责组织人员施工,装修费用50万元。装修过程中除装修材料外的所有费用一律由施某自付,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均由施某自行承担,甲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订立协议后.施某即组织人员施工。4月1
随机试题
下列关于风险分析过程顺序正确的是()
注射剂的一般质量要求不包括
女,25岁,尿频、尿急、尿痛3个月,一般抗生素治疗不见好转,目前每次尿量30ml。IVP:右肾未显影。为早期确诊,还应给予哪项检查
普鲁卡因偶能发生过敏反应的原因是
质量目标就是期望项目最终能够达到的()。
下列与治理层沟通事项中,属于应当沟通的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的有()。
阅读技能的掌握有助于写作技能的形成,这种迁移是()。
《通商章程善后条约》
分析下列程序,不考虑其他因素,程序正常运行时最多会派生出多少个进程?()intmain(){fork();fork();fork();}
Wecaninferfromthepassagethatanemployermighttoleratehissecretary’soccasionalmistakes,ifthelatterisThepurpos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