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依法取得某市某区一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投资7000 万元人民币开发商品住宅。甲公司委托乙房地产估价机构(以下简称乙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了评估。被拆迁人李某就其房屋的性质与甲公司未能协商一致。该

admin2017-11-07  30

问题 2014年11月,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依法取得某市某区一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投资7000 万元人民币开发商品住宅。甲公司委托乙房地产估价机构(以下简称乙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了评估。被拆迁人李某就其房屋的性质与甲公司未能协商一致。该项目于2015年4月1日动工,由丙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承包施工。该区私营企业职工王某以抵押贷款方式,于2015年10月以8000元每平米的价格预购了一套60平米的住宅。该项目将于2016年3月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王某于2016年5月将该套住宅转让给他人,售房收入54万元。
乙机构确定李某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应遵循的原则为(      )。

选项 A、由城市房产管理部门认定
B、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C、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
D、由乙机构根据经验确定

答案C

解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cyh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