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粮食白酒和啤酒给副食品公司,其中白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不含税价款500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3000元;啤酒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收取的价税合计款234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1500元。副食品公司按

admin2017-06-22  26

问题 2017年4月,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粮食白酒和啤酒给副食品公司,其中白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不含税价款500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3000元;啤酒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收取的价税合计款234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1500元。副食品公司按合同约定,于2017年7月将白酒、啤酒包装物全部退还给酒厂,并取回全部押金。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酒厂2017年4月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元。

选项 A、11900
B、12117.95
C、12335.90
D、12553.85

答案C

解析 (1)白酒的包装物押金(视为含税收入),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2017年4月)销售额中征税;(2)啤酒的包装物押金,收取的时间在1年以内并且未超过合同规定期限(未逾期),单独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3)该酒厂2017年4月增值税销项税额=50000×17%+3000÷(1+17%)×17%+23400÷(1+17%)×17%=12335.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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