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合伙制企业相比,下列不属于公司制企业优点的是( )。

admin2016-04-23  25

问题 与合伙制企业相比,下列不属于公司制企业优点的是(    )。

选项 A、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出资人只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B、有利于降低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代理成本
C、股东一般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而聘请职业经理人,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D、有利于筹资,提高企业的规模效益

答案B

解析 从责任承担方式上讲,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中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的责任制度降低了股东投资风险,故A项正确。现今许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既是合伙企业,也采用经理人模式,可以说合伙企业也需要经理人,这并不属于公司制企业独有的优点,B项错误。在公司制度中,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专业性更强,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水平,C正确。上市是筹资的重要手段,只有公司才有可能上市,合伙企业不能上市,D正确。故本题答案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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