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外贸法》的适用范围。

admin2012-09-21  24

问题 简述《外贸法》的适用范围。

选项

答案(1)地域适用范围。法律在地域上的适用范围,是指法律在哪些地域范围内发生效力。根据《外贸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对外贸易行为原则上均适用《外贸法》,但其单独关税区不适用本法。对香港、澳门、台湾不适用《外贸法》。 (2)人的适用范围。《外贸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是指法律对哪些人发生效力。具体包括:国家负责有关对外贸易的管理机关;在中国从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活动的中国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按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中国境内从事对外贸易活动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3)时间适用范围。法律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生效和失效的时间,及法律对其颁布实施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有无溯及力的问题。从2004年7月1日起,《外贸法》开始生效,在此之前制定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如有任何与《外贸法》不一致的,从这一天起都应当执行《外贸法》的规定。《外贸法》没有溯及力。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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