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李军和红梅结婚前,李军的父母为李军购买了一套住房(价值35万元),供李军和红梅婚后居住。李军为一家私营企业的老板,因资金不足,于2007年3月将这套房屋作抵押向工商银行借款30万元,并办理了登记手续。还款期限为2年,利息1万元预先在本金中扣除。2007年5
李军和红梅结婚前,李军的父母为李军购买了一套住房(价值35万元),供李军和红梅婚后居住。李军为一家私营企业的老板,因资金不足,于2007年3月将这套房屋作抵押向工商银行借款30万元,并办理了登记手续。还款期限为2年,利息1万元预先在本金中扣除。2007年5
admin
2022-10-18
35
问题
李军和红梅结婚前,李军的父母为李军购买了一套住房(价值35万元),供李军和红梅婚后居住。李军为一家私营企业的老板,因资金不足,于2007年3月将这套房屋作抵押向工商银行借款30万元,并办理了登记手续。还款期限为2年,利息1万元预先在本金中扣除。2007年5月,李军在房屋的前院修建了一车库。2007年9月,李军因业务需要,全家搬迁到北京,房屋无人看管。于是李军将房屋租给王斌,租期2年,但李军并未告知王斌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王斌入住后,经李军同意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耗资2万元。2008年1月,李军因急需周转资金决定出卖该房屋。因经济上的原因,王斌没有买下该房屋,于是李军以35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屋卖给刘成,并对刘成说明房屋出租和抵押的情况,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并且到房产管理机关办理了登记手续。对于此次房屋买卖,银行并不知情。2008年3月,银行债务到期,李军没有偿还债务,银行将该房屋拍卖,卖的价款为32万元,房屋被黄海购买。为此,当事人之间为房屋的租赁权、抵押权以及所有权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李军向工商银行的借款到期时,李军应当返还的本金是多少?为什么?
选项
答案
李军向工商银行的借款到期时,李军应当返还的本金是29万元。因为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本题中,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为30万元,利息1万元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实际借款数额为29万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Wt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2013年真题)甲公司明知乙受贿,仍提供银行账户帮助乙将受贿所得兑换成美元,汇往境外,并收取乙支付的高额“手续费”。对甲公司的行为应认定为()。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的是()
甲没有烟草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冒充中华香烟的劣质香烟,销售金额达50万元,关于甲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甲因犯盗窃罪被逮捕,在侦查人员对其审讯期间,甲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和乙在火车上持枪抢劫的事实,并协助侦查人员将乙抓获。对甲的抢劫罪()。
(2016年真题)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夺取吴某挎包,因车速过快将吴某带倒,致其重伤。甲、乙的行为应认定为()。
我国《刑法》第170条规定:“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甲是伪造货币集
《民法总则》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这体现了民法的哪一项原则()
简述授予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实体条件。
(2017年真题)我国《刑法》第266条中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这种罪状是()。
随机试题
传动系的功用是什么?
《民主主义与教育》是教育家_______的代表作品。
A.5“P”表现B.Buerger试验阳性C.测定静脉血氧含量明显增高D.Perthes试验阳性E.大隐静脉瓣膜功能试验阳性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可有
壬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8月份发生的部分经济业务如下:1.“发料凭证汇总表”显示,当月生产车间共领用材料198000元用于产品生产,车间管理部门领用材料3000元,公司行政管理部门领用材料2000元。2.“工资结算汇总表”显
何谓溢短装条款?溢短装的选择权由谁掌握合适?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赠与人不得主张撤销赠与的有()。
Comeon—Everybody’sdoingit.Thatwhisperedmessage,halfinvitationandhalfforcing,iswhatmostofusthinkofwhenwehear
甲为境外赌球的网站担任代理,开设个人微信公众号接受投注,情节严重,甲的行为应认定为()。(2019一专一7)
NavigationActsofColonialAmericaP1:Throughoutthecolonialperiod,afterthemiddleoftheseventeenthcentury,theonegre
Trafficlightsarecrucialtoolsforregulatingtrafficflow.Theyarenot,however,perfect.Driversexchangethegridlocktha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