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香港地区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发生投资纠纷,乙公司诉诸某中级人民法院。陈某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是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的文书送达及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一第79题)
香港地区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发生投资纠纷,乙公司诉诸某中级人民法院。陈某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是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的文书送达及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一第79题)
admin
2012-12-13
24
问题
香港地区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发生投资纠纷,乙公司诉诸某中级人民法院。陈某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是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的文书送达及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一第79题)
选项
A、如陈某在内地,受案法院必须通过上一级人民法院向其送达
B、如甲公司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张某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则不能向其送达
C、如甲公司在内地设有代表机构的,受案人民法院可直接向该代表机构送达
D、同时采用公告送达和其他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
答案
B,C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3条的规定,作为受送达人的自然人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内地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该自然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送达。陈某是香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如陈某在内地,受案法院可直接送达,A项说法错误。
同法第4条规定,除受送达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外,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为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可以向该诉讼代理人送达。因此,如甲公司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张某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则不能向其送达,B项说法正确。
同法第5条第1款规定,受送达人在内地设立有代表机构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该代表机构送达。如甲公司在内地设有代表机构,受案人民法院可直接向该代表机构送达。C项说法正确。
同法第10条规定,除公告送达方式外,人民法院可以同时采取多种法定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采取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注意,公告送达方式不能与其他送达方式同时使用,D项说法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V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刑事诉讼中的反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犯罪未遂的是:
以下选项中正确的是:()。
张某的行为构成哪些犯罪?对会计师李某行为的评价,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下列案件符合有关规定的是:()
在丙故意伤害案中,侦查人员甲为取得口供,对犯罪嫌疑人丙实施了刑讯逼供,在甲的强烈要求下,在一边帮忙看管嫌疑人的联防队员乙也对嫌疑人丙实施了殴打行为。丙在甲、乙的殴打下不得已吐露了犯罪事实,根据该事实找到了乙的犯罪工具斧头一把。甲、乙的殴打行为共同作用导致了
关于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在行政诉讼中,法院可以适用裁定的情形有()。
区城乡建设局批复同意某银行住宅楼选址,并向其颁发诌:可证。拟建的住宅楼与张某等120户居民居住的住宅楼间距为45米。张某等20人认为该批准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刘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随机试题
文字:剧本:话剧
下列变量名中,合法的()。
设二维随机变量(X,Y)~N(0,0,1/2,1/2;0),则方差D(|X-Y|)=()
下列关于急性肾盂肾炎的叙述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关于急性鼻窦炎的治疗,下述错误的是
根据《价格法》的规定,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商品或服务包括( )。
材料质量检验的方法不包括( )。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医务社会工作者的基本方向是()。
1930年5月,毛泽东的《反对本本主义》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