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光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甲,在担任乙故意杀人案的辩护人期间,为了取得无罪辩护的成功,以提高个人声誉,在调查取证时,先后多次找本案的数名证人,在给证人钱后,诱导他们违背事实,改变了原有的证言,并将这些证言在开庭时出示,据此为乙作无罪辩护,致使法庭没能当庭认

admin2014-07-03  25

问题 某市光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甲,在担任乙故意杀人案的辩护人期间,为了取得无罪辩护的成功,以提高个人声誉,在调查取证时,先后多次找本案的数名证人,在给证人钱后,诱导他们违背事实,改变了原有的证言,并将这些证言在开庭时出示,据此为乙作无罪辩护,致使法庭没能当庭认定乙故意杀人的事实,甲某的行为构成(   )。

选项 A、伪证罪
B、辩护人妨害作证罪
C、妨害作证罪
D、帮助、伪造证据罪与辩护人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

答案2

解析 根据《刑法》第306条的规定,甲构成犯罪,对其以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定罪处罚。因为甲身为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用金钱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的行为,符合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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