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民族区域自治方和特别行政区自治的异同。

admin2014-08-28  9

问题 试论民族区域自治方和特别行政区自治的异同。

选项

答案民族区域自治和特别行政区自治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但有所区别。 (1)目的不同。民族区域自治是为解决民族问题而实行的区域自治与民族自治相结合的制度;特别行政区自治是为解决祖国统一问题而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赋予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制度。 (2)适用区域不同。民族区域自治的适用区域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包括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特别行政区自治仅适用于港、澳、台地区。 (3)自治程度不同。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都享有自治权,特别行政区的自治程度要高于民族自治区域。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有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除此之外,特别行政区财政独立、使用自己的货币,其收入全部用于自己的需要,中央人民政府不在特别行政区征税。而民族自治地方享有民族自治权限,如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管理地方财政等自治权。可见,特别行政区的自治程度要高于民族自治区域。 (4)法律依据不同。民族区域自治的依据是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自治的依据是《宪法》第31条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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