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无须变更强制措施?( )

admin2009-03-10  27

问题 在下列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无须变更强制措施?(    )

选项 A、因患有严重疾病而未被逮捕的被告人,疾病痊愈
B、被告人已经被逮捕的,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C、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而被告人已经被监视居住的
D、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已被逮捕的人管制,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答案C

解析 《刑诉解释》第81条规定,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1)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2)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3)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据此,BD项须变更强制措施。该解释第82条第(2)项规定,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而未予逮捕的被告人,疾病痊愈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予以逮捕。据此,A项须变更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据此, C项中的被告人并没有被羁押,所以无须变更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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