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牡丹园”房地产公司拟在市区中心开发名为“威尼斯小镇”的高端小区,建设前与相邻的育英中学达成协议,育英中学20年内不得在校内兴建10层以上的建筑物,房地产公司一次性支付1000万元作为补偿,但双方一直未办理登记手续。“威尼斯小镇”开盘后很快销售一空。几年后
“牡丹园”房地产公司拟在市区中心开发名为“威尼斯小镇”的高端小区,建设前与相邻的育英中学达成协议,育英中学20年内不得在校内兴建10层以上的建筑物,房地产公司一次性支付1000万元作为补偿,但双方一直未办理登记手续。“威尼斯小镇”开盘后很快销售一空。几年后
admin
2021-08-03
23
问题
“牡丹园”房地产公司拟在市区中心开发名为“威尼斯小镇”的高端小区,建设前与相邻的育英中学达成协议,育英中学20年内不得在校内兴建10层以上的建筑物,房地产公司一次性支付1000万元作为补偿,但双方一直未办理登记手续。“威尼斯小镇”开盘后很快销售一空。几年后,育英中学因招生规模扩大,为改善教学条件,在校内开工建造一栋15层的学生公寓。开放公司以及“威尼斯小镇”的部分业主得知这一情况后,要求学校停止建筑。以下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
选项
A、开发商有权禁止学校建造该学生公寓,因为开发商系地役权合同的当事人
B、业主无权禁止学校建造该学生公寓,因为业主不是地役权合同的当事人
C、业主无权禁止学校建造该学生公寓,因为地役权合同未经登记
D、业主有权禁止学校建造该学生公寓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地役权的从属性和不可分性。房产公司与学校之间的协议为地役权合同,该合同生效之日,房产公司便取得地役权,该地役权随着威尼斯小镇的销售转让给业主,业主便对学校享有地役权。地役权为物权。业主有权禁止学校建造新的学生公寓,虽然该地役权合同没有进行登记,但不涉及善意第三人的问题,因此学校必须依照协议履行合同义务,本题正确选项为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N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行为追认后,该代理关系则()。
下列对用益物权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甲、乙按20%和80%的份额共有1间房屋。二人将房屋出租给丙,丙取得甲和乙的同意后将该房屋转租给丁。现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05年司考.卷三.单12)
关于合同解除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材料①:2012年2月,甲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乙公司签订了《协议一》,约定甲公司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抵偿其欠乙公司的2000万元债务,并约定了仲裁条款。但甲公司未依约将该用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名下,而是将之抵押给不知情的银行以获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材料②
下列哪种情况会导致保证责任消灭?()
甲公司在2005年至2007年间连续与乙公司签订了三份煤炭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分别向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发运了货物,但乙公司及其六个子公司迄今未支付货款。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司考.卷三.单4)
马某与段某为武某与董某的连带债务提供担保,未约定各自的保证份额,也未约定保证方式,则若武某与董某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向()提出请求。
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20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讨论召开股东临时会议及解决公司债务等事项。公司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出席此次会议的有赵董事长和董事钱、孙、李、周、吴某共6人。这次会议由赵某主持,除中途退席的周某外,五位董事同意决定于2009年10
随机试题
(2010年4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这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x>0时,证明成立.
下列关于晚期喉癌靶区勾画设计原则正确的是
A.焦虑B.营养失调C.活动无耐力D.自我形象紊乱E.潜在并发症:出血血小板减少引起的护理问题是
用于分离细菌的粪便样本在运输中常加入的保存液是()
()是指监管机构依法对基金市场的基金发行与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以规范基金发行和交易行为。
根据《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某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为300元/m3,则该综合单价中包含的费用有()。
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制造企业存货成本的有()。
以下关于战略导向的KPI体系说法正确的有()。
康德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