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下列关于抵押权法律特征的论述中,不正确的是( )。
下列关于抵押权法律特征的论述中,不正确的是( )。
admin
2013-08-14
25
问题
下列关于抵押权法律特征的论述中,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抵押权是担保物权,它具有担保物权所具有的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
B、抵押权是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特定财产而设定的担保物权
C、抵押权是转移抵押物占有的担保物权
D、抵押权是就抵押物卖得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是一种变价受偿权,其作用是以抵押物的交换价值清偿债权,不以对物的实际支配、使用、收益为目的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抵押权的特征。抵押权是物权;抵押权是担保物权;抵押权为意定担保物权,抵押权产生于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之间的抵押合意;抵押权是抵押物不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抵押权是以对抵押物变价处分权和就卖得的价金优先受偿权为内容的担保物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LC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民法学(本科类)题库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分类
0
民法学(本科类)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对于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通行的情况你如何处理?
有人认为,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就是审判员独立审判,与西方的法官审判没有什么区别。请谈谈你的看法。
有公司举报称,政府采购时,价值1500万元的东西却花了3000万元。如果你是政府主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面对该公司的举报。你会怎么处理?
材料(大意):材料一:一个外国留学生在法国时去某公司应聘被拒绝,原因是他有三次坐公交车逃票的经历被记录在案。材料二:今年“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提议应该给每个公民建立一份道德档案,以此来约束大家,让每个人都要“知耻”。材料三
有关我国古代婚姻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这一规定属于()。
某县法院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中,为查明案件事实,对一当事人的信件进行拆检,弄清了案情并作出了判决。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简述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特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下列财产中,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是()。
据材料和图5回答下列问题.发端于美国的次贷危机正在一步步演化和扩大为一场全球金融危机。美国金融危机引发于2007年2月,没有人预料到,美国次级抵押债券市场的这场疾患会迅速星火燎原,对全球经济产生巨大影响。材料一日本的位置和主要工业中心分布示意图(图5)。
随机试题
简析屈原在我国文学发展史上的地位。
Thepersonwhocanseeashipwithoutsomefeelingofexcitementmusthaveverylittleimagination.Eventheideaofleavingthe
男性,44岁,1年前开始逐渐出现颈后酸痛不适,双手麻木,不灵活,使用筷子困难。双下肢发紧,行走时有踩棉花感,易跌倒。查体:四肢肌张力增高,前臂外侧痛觉减退,双Hoff—mann试验(+),踝阵挛(+),Babinski征(+)。辅助检查:颈椎正侧位X线片见
批号的定义为
SO2、CO、NO2的lh平均浓度数据统计的有效性是每小时至少有()的采样时间。
接待欧洲游客时,在活动安排上,应该多为他们安排能深入了解到社区居民生活、认识当地居民并与他们进行广泛交流的节目和活动。()
Airpollutioniscausedbymanythings.Greatcloudsofsmokecomefromfactories.Carssendsmokeandfumesintotheair.Burni
某足球邀请赛共有6支球队参加.先将6支球队分成两组,每组3队进行单循环赛,每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决出冠亚军.本次邀请赛的比赛场次共有()场.
HarringtonWilson’ssellingtechniquewas【C1】______itself.Itwasnothingmorethana【C2】______manipulationofhumanvanit
A;Mother,youpromisedtotakemeout.B:Well,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