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于10月10日交货,乙在收货后10天内付款。交货期届满时,甲发现乙有转移资金以逃避债务的行为。对此,甲可依法行使( )(2010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43题)

admin2018-07-30  24

问题 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于10月10日交货,乙在收货后10天内付款。交货期届满时,甲发现乙有转移资金以逃避债务的行为。对此,甲可依法行使(    )(2010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43题)

选项 A、先履行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先诉抗辩权
D、不安抗辩权

答案D

解析 不安抗辩权是指先履行一方在有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下,可暂时中止履行的权利。本题中甲是先履行一方,其有理由认为乙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的行为足以危及债权,可行使不安抗辩权,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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