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对“信用卡”的含义解释如下: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对该法律解释,下列

admin2017-05-29  44

问题 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对“信用卡”的含义解释如下: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对该法律解释,下列理解错误的是(    )

选项 A、该解释属于立法解释
B、该解释的效力与所解释的刑法条文的效力相同
C、该解释与司法解释的效力相同
D、该解释的效力具有普遍性

答案C

解析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我国法定的法律解释机关(立法解释),因此,其关于《刑法》信用卡的解释属于有权解释,法律解释具有与法律同等的效力,具有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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