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加工厂原是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发生以下事项: (1)新的领导班子上任,决定精简内设机构,中层干部轮岗,将会计部撤并到厂部办公室,同时任命办公室主任张某兼任会计负责人。撤并以后,会计主要工作重新分工如下:原会计部主办会计继续留任会计工作,张某的女儿小张任出纳

admin2016-04-22  32

问题 某加工厂原是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发生以下事项:
(1)新的领导班子上任,决定精简内设机构,中层干部轮岗,将会计部撤并到厂部办公室,同时任命办公室主任张某兼任会计负责人。撤并以后,会计主要工作重新分工如下:原会计部主办会计继续留任会计工作,张某的女儿小张任出纳工作,兼任会计档案的保管。张某毕业于某名牌师范大学,自从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办公室文秘,恪守职责,兢兢业业,深得厂领导和同事们的好评。为了使其尽快胜任会计负责人岗位,领导要求张某半脱产参加会计知识培训班,并参加当年全市会计从业资格的统一考试。
(2)撤并工作完成,办理会计交接手续,由厂部纪检、监察部门严格监交。
(3)某司法单位因工作需要暂时借用加工厂上一年的会计档案,对有关原始凭证做了摘录和复制。工作过程中,得到厂方的大力支持,张某积极配合,并办理了详细的外借登记手续。
(4)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引进外资,加工厂与外商合作,成立了中外合资的A公司。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公司以后凡是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均由张某签字、盖章后正式报送,以利于会计信息的及时披露。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作为张某的女儿,不应当担任(     ),依据是(     )。

选项 A、出纳《会计法》
B、出纳《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C、会计《会计法》
D、会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答案B

解析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配偶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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