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财政局科室工作人员汤某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挪用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 20 万元进行营利性商业活动。汤某的行为构成( )。

admin2020-05-02  43

问题 某财政局科室工作人员汤某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挪用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 20 万元进行营利性商业活动。汤某的行为构成(   )。

选项 A、挪用专项基金罪
B、职务侵占罪
C、挪用特定款物罪
D、挪用公款罪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分则中的具体罪名。
A 项错误,《刑法》分则中无此项罪名。
B 项错误,《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本题案例中,汤某是挪用了专项资金,未体现非法占有的意图。
C 项错误,《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题案例中,仅指出是专项资金,并没有指出是用于上述法条的情形。
D 项正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汤某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构成挪用公款罪。故正确答案为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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