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法院起诉。某县环保局依据《环境保护法》对违法排污企业作出罚款处罚决定,该企业不服。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48)
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法院起诉。某县环保局依据《环境保护法》对违法排污企业作出罚款处罚决定,该企业不服。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48)
admin
2014-07-03
29
问题
<环境保护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法院起诉。某县环保局依据《环境保护法》对违法排污企业作出罚款处罚决定,该企业不服。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48)
选项
A、如该企业申请复议,申请复议的期限应为六十日
B、如该企业直接起诉,提起诉讼的期限应为三个月
C、如该企业逾期不缴纳罚款,县环保局可从该企业的银行账户中划拨相应款项
D、如该企业逾期不缴纳罚款,县环保局可扣押该企业的财产并予以拍卖
答案
A
解析
本题的四个选项分属两类问题,选项A、B为一类问题,如前所述涉及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与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判断认定;选项C、D为一类问题,涉及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权限问题。针对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l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根据此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一般期限为60日,特别期限取决于单行法律的规定,但不能少于60日。这意味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期限应不少于60日,换言之,如果单行法律规定的申请行政复议期限短于60日的,为无效规定,应适用《行政复议法》所规定的一般期限,即60日。这是《行政复议法》作为行政复议的基本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复议期限的统一规定,既旨在实现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相对统一,更在于给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复议权充分保护。本题中,《环境保护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申请复议,但因这一期限规定短于60日,此时应适用《行政复议法》一般期限规定,即企业申请复议,申请复议的期限应为60日,选项A的说法正确。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同样可以分为一般期限和特别期限,同时要区分直接起诉和经复议后起诉,情况要更为复杂。本题涉及的是直接起诉情形,对此《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般起诉期限为3个月,单行法律若对起诉期限作出特别规定的,则依特别规定,适用特别期限。《行政诉讼法》并没有像《行政复议法》那样,对单行法的起诉期限作出更为严格的限制。因此,在确定当事人直接起诉的情形下,判断其起诉期限时,关键要看单行法律是否对起诉期限有特别规定,若有规定就要遵从此特别期限规定,否则就要适用行政诉讼法关于一般起诉期限的规定。本题中,《环境保护法》恰恰对直接起诉的期限作出了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法院起诉,这是为《行政诉讼法》所允许的特别起诉期限,应予适用。企业对处罚决定不服直接起诉,提起诉讼的期限应为15日,而不是3个月,选项B的方法错误。选项C、D涉及环保主管部门的强制执行权限,本题中执行的行为为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处罚法》规定了相应的执行机制和方法,第5l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规定授予所有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对罚款行为可以采取滞纳金的强制执行措施,并规定行政机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某一行政机关是否有权采取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的措施,则取决于单行法律的规定。本题中的罚款决定系环保主管部门依据《环境保护法》作出,它是否有权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要视《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然而,《环境保护法》并未授予它采取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等措施的规定。第40条更明确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选项CD的说法是错误的。综上,本题的答案为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E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很多初学法律的人在看到“两审终审制”这一法律术语时,总会有各自感性的理解,下述各种理解中,有哪一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两审终审制度?
下列哪些案件可能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 )
下列情形中,行为人构成一般自首的有哪些?()
甲欲去乙的别墅盗窃,担心乙别墅结构复杂难以找到贵重财物,就请熟悉乙家的丙为其标图。甲入室后未使用丙提供的图纸就找到乙价值100万元的珠宝,即携珠宝逃离现场。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时,发现被告人还有诈骗的犯罪事实没有起诉。对此,该人民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种处理方式?()
某交通局在检查中发现张某所驾驶货车无道路运输证,遂扣留了张某驾驶证和车载货物,要求张某缴纳罚款1万元。张某拒绝缴纳,交通局将车载货物拍卖抵缴罚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2—卷二—99,任)
某县公安局协助某乡政府强制收取农业提留,并对该乡拒不交纳提留的30户农民处以总额1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处罚决定是以某县公安局、某乡人民政府、某乡党委3家名义作出的,如农民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向下列哪些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2005年8月1日甲公司以乙公司为收款人,丙银行为付款人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并交付给乙公司,汇票金额为50万元,付款日期为2005年11月1日作为预付货款。甲公司与丙银行签订承兑协议,约定甲公司将资金足额注入丙银行,丙银
朱某因为与邻居纪某不和,蓄意杀害其家人。某日朱某给了纪某的小儿子一块蛋糕,其吃下后不久即腹痛而亡,后经法医鉴定为农药中毒。经过周密侦查,现检察机关对朱某提起公诉,则本案中的证明对象包括下列哪些项?()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2004年宪法修正案内容的是:()
随机试题
A.阈电位B.阈强度C.动作电位D.静息电位E.局部电位能引起Na+通道大量开放,Na+快速内流,爆发动作电位的临界膜电位数值,称为()。
患者女,35岁,发现左下颌下包块2年,1个月前出现吞咽异物感,无吞咽梗阻。查体36.5℃,左下颌下包块4cm×3cm,质韧,无压痛,边界清楚,左侧扁桃体向中线移位。患者最可能诊断为
乳房发生乳腺癌最常见的部位为
设备合同管理为()提供了依据和目标。
下列术语中______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下列各项中,通常可能导致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有()。
西汉末至东汉初,以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为三公,其中大司马主要掌管的是()。
现有若干个桃子要发给幼儿园某班的幼儿们,若给每名幼儿发2个,则还剩10个;若给每名幼儿发3个,则少6个。则该班一共有幼儿()名。
以下关于继承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在非授权的情况下,使用Sniffer软件接收和截获网络上传输的信息,这种攻击方式属于(7)。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