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如何认识英美国家的“程序优于权利原则”?
如何认识英美国家的“程序优于权利原则”?
admin
2017-10-11
41
问题
如何认识英美国家的“程序优于权利原则”?
选项
答案
“程序优于权利原则”意思是说程序早于权利,权利基于程序而产生,权利保障主要依靠程序。首先,正当程序保证权利平等。法律适用是对抽象规则与具体行为的认同过程。其次,正当程序是权利实现的手段。正当程序是权利义务实现的合法方式或必要条件;正当程序能促使权利被实际享受,义务得到切实履行;正当程序通过对权力的约束和控制来保障和实现人权;正当程序是纠纷得以解决的重要途径,正当程序对于权利又是一种有效的重要的补救手段。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C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甄某的董事长一职至迟应于何时任期届满?为什么?设甄某1996年6月担任某国营工厂厂长时,因从事违法经营致该厂营业执照被吊销。那么甄某任职董事长一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董事会的第(1)项决议方案是否合法,为什么?董事会对股东会更换董事程序的质疑是否成立?为什么?
董事会的第(1)项决议方案是否合法,为什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召开程序的质疑是否成立,为什么?董事会的辩解是否完全合法,为什么?
本案主要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己能否取得该画的质权?对丁的损害由谁承担?
县农行有无变卖抵押物的权利?假设张三将汽车抵押给县农行后,又出质给周某,后在个体汽车修理户张某处修理该车时,因欠修理费被张某留置。那么,张某、周某、县农行的权利实现顺序为何?
[案情] 2002年7月,张三与县农业银行签订贷款2.3万元的合同。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张三将自己已运营近一年的一辆东风牌汽车作抵押并办理了登记手续,2003年7月归还全部本息。张三保管抵押物,合同若不能履行,农业银行有权对抵押物行使权利,用变卖汽车后
4月30日A厂广告及甲公司订单是什么性质?为什么?5月2日和5月3日A厂与甲公司双方的传真产生什么法律效果?
我国《选举法》中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当前,有人对该规定提出了质疑,认为它违反了宪法上的平等原则,也有人认为该规定是合理的。请你运用法
随机试题
公众这一概念的基本内涵有群体性、________、多样性________和________五个要点。
胰岛素的等电点pH值约为
以下药物中,适宜处置蛇类咬伤的药物是
编制地区单位计价表,确定工程价格,编制施工图预算等依据( )。
某水利工程受弯构件受拉区的受力钢筋力10Ф25,如受力钢筋采用焊接接头,同一截面内的钢筋接头最多只能有()个。
塑料包装材料的优点不包括()
我国有______个自然保护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生物圈保护网。
下列术语中,速度最快的是()
微分方程xy’=+y(x>0)的通解为_______.
A、谁都没注意到这么一个小东西正无声无息地跟在他们身后。B、就在去年,他因为家里的特殊原因,无奈该公司辞职了。C、门前的小路上绿树成荫,阳光跳跃其间,但我的心却是空落落的。D、他眼里的泪没有流出来,却如瀑布般倾泻着,倒流进了心里。BB。介词缺失。后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