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工商管理局对康成服装公司作出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且立即执行,康成服装公司向市工商管理局申请复议被维持后,遂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第一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处罚决定,康成服装公司又提出了上诉,而且在第二审中聘请到著名律师,同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

admin2008-06-12  31

问题 某区工商管理局对康成服装公司作出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且立即执行,康成服装公司向市工商管理局申请复议被维持后,遂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第一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处罚决定,康成服装公司又提出了上诉,而且在第二审中聘请到著名律师,同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区工商管理局对康成服装公司作出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属违法。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   

选项 A、撤销一审判决,并作出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区工商管理局对康成服装公司赔偿的判决   
B、撤销一审判决,确认行政处罚决定违法,并就赔偿问题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将全案发回重审   
C、撤销一审判决,并确认行政处罚决定违法,并就赔偿问题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将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   
D、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并就赔偿问题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康成服装公司就赔偿问题另行起诉

答案A,B,C

解析 《行诉解释》第71条规定:“原审判决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诉讼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当予以赔偿的,应当判决驳回行政赔偿请求”,“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应当予以赔偿的,在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可以就行政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就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当事人在第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因此A、B、C项表述均不符合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错误的;而D项表述则符合该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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