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6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admin2018-08-09  33

问题 《刑法》第6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请分析:
    (1)第1款中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有哪些?
    (2)该条规定的是什么原则?该原则的含义是什么?解决的是什么问题?

选项

答案(1)所谓“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主要是指《刑法》第11条所规定的:“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发生的犯罪由当地的司法机构适用当地的刑法。 (2)属地原则。属地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一个国家的刑法只管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该原则解决的是刑法在中国领域内的效力问题。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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