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是某纺织厂新招工作人员,于2008年5月10日与厂方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试用期为1年。同年12月,王某自感浑身乏力、恶心,经诊断为生产原料过敏症。王某提出转换工作岗位,要求调到厂部办公室工作。但由于厂部实行严格的定员标准,企业未能满足其

admin2013-09-10  47

问题 王某是某纺织厂新招工作人员,于2008年5月10日与厂方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试用期为1年。同年12月,王某自感浑身乏力、恶心,经诊断为生产原料过敏症。王某提出转换工作岗位,要求调到厂部办公室工作。但由于厂部实行严格的定员标准,企业未能满足其要求。在调换工作未能如愿的情况下,王某一直请病假。厂方于2009年2月,以“试用期内,经考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王某所签的劳动合同。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限最长不能超过(    )个月。

选项 A、2
B、3
C、6
D、12

答案C

解析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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