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汉朝的刑罚适用原则。

admin2019-05-09  24

问题 简述汉朝的刑罚适用原则。

选项

答案法律原则与立法指导思想有密切的关系。汉代与秦代相比,其法律原则有较大变化,这与汉代统治者把儒家思想作为立法的指导思想有关。汉代的刑罚适用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 (1)上请。所谓“上请”,又称“先请”,是指对于一定范围内的官僚贵族及其子孙犯罪,司法机关不得擅自裁判处理,而须奏请皇帝裁决的制度。通常皇帝会给予官僚贵族以减免刑罚的优待。 (2)“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源于孔子“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的思想。首匿只隐匿窝藏罪犯的首谋者,汉武帝时曾颁布“重首匿之科”。汉宣帝时有诏令规定,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以外的罪行,均可因互相隐匿犯罪行为而免于刑罚。汉宣帝时明确规定:子女隐匿父母,妻子隐匿丈夫,孙子隐匿祖父母的罪行,皆不追究刑事责任;父母隐匿子女,丈夫隐匿妻子,祖父母隐匿孙子罪行的,一般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所隐匿罪为死罪,则上请廷尉,由其决定是否追究首匿者的罪责。 汉朝还继承了西周以来的矜老恤幼原则,对老人、孩童、妇女、残疾人等生理上之弱势群体在定罪量刑上给予特殊宽宥。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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