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年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某纳税期内发生下列业务:(1)从某粮食经营部门(一般纳税人)购进大麦一批,价值100万元(不含税);(2)购进其他用于应税项目的原料,价值10万元(不合税);(3)购进生产设备一台,价值20 万元(不合税);(以上业务均有符

admin2014-12-08  53

问题 OK年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某纳税期内发生下列业务:(1)从某粮食经营部门(一般纳税人)购进大麦一批,价值100万元(不含税);(2)购进其他用于应税项目的原料,价值10万元(不合税);(3)购进生产设备一台,价值20 万元(不合税);(以上业务均有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向一般纳税人销售啤酒3000吨,每吨单价3200元(不合税),货款已收;(5)向个体户销售啤酒300吨,每吨单价3500元(普通发票);(6)向某新闻发布会赞助啤酒1吨,价值3200元(不合税);(7)分给本厂职工啤酒10吨,价值32000元(不含税);(8)上期未抵扣的进项税金为8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计算该啤酒厂应纳增值税额,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1)进项税额,适用13%的低税率,允许抵扣。 (2)进项税额,适用17%的税率,允许抵扣。 (3)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金不可以抵扣。 (4)向一般纳税人销售啤酒,应计算销项税额。 (5)向个体户销售啤酒,其销售额为含税价格,应换算成不含税价格后计算销项税额。 (6)赞助啤酒,视同销售行为,应征收增值税。 (7)自产货物分给本单位职工使用,视同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 (8)上期未抵扣的进项税金结转本期抵扣。 (9)销项税额=[3000×0.32+300×0.35÷(1+17%)+0.32+3.2]×17%=179.05(万元) (10)进项税额=100×13%+10×17%=14.7(万元)(11)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一进项税额=179.05—14.7一O.8=163.55(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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