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正确的?(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正确的?( )
admin
2016-01-15
44
问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正确的?( )
选项
A、袁华诉马浩侵权纠纷一案,经区法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袁华不服生效判决,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B、红星服装公司与长城贸易公司买卖合同中服装质量纠纷一案,经区法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再审过程中,发现区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因违反法定程序,影响了正确判决,故裁定撤销区法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发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C、华佳与杜鹏土地使用权纠纷一案,区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驳回华佳的诉讼请求,华佳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后,华佳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后指令区法院再审
D、卓识房地产公司与以远建筑公司建筑工程款纠纷一案,区法院经过审理后,于2009年10月判决卓识房地产公司向以远建筑公司支付200万元工程款,双方均未提出上诉。2010年5月,以远建筑公司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并适用第二审程序进行再审
答案
A,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A项正确。根据《民诉意见》第210条规定,人民法院提审或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原一、二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的,可分别情况处理:
(1)认为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起诉。
(2)具有本意见第181条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因此,B项中发回重审的,不能由中级人民法院重审,而只能由一审人民法院即区法院重审。因此,B项错误。《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27条规定,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再审事由成立的,一般由本院提审。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原审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再审,或者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因此,C项指令区法院再审是错误的,应该由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因此D项的做法是正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0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枫叶服装有限公司采用进口面料和引进的进口设备独家设计出枫叶牌服装。公司业务员将该服装样品送到绿岛商场,商场进货人员看货后表示满意,愿意从枫叶服装有限公司购进此种服装2000套.但该公司存货只有500套,双方签订如下合同:由枫叶服装有限公司在15日内备齐20
创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刘某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该房为某楼某号,双方约定,于2004年12月31日前交房,并于6个月内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刘某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房地产公司与刘某签订合同后.又与王某签订合同,将该房卖给王某,并于2004年5月将该房的钥匙交给
红光中学与周到服装厂签订一份合同。由周到服装厂为红光中学加工1000套初一学生校服。因材料提供、式样更改、服装厂债权纠纷等问题,引起纠纷。周到服装厂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1000套校服加工好后。因双方对合同的履行地点存在争议,周到服装厂认为红光中学应当
红光中学与周到服装厂签订一份合同。由周到服装厂为红光中学加工1000套初一学生校服。因材料提供、式样更改、服装厂债权纠纷等问题,引起纠纷。如该批校服是由周到服装厂自备面料加工,在1000套校服交付红光中学之前,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因突发洪水冲坏道路,被告王某无法参加诉讼,法院遂裁定中止诉讼。待道路修缮之后,需恢复诉讼程序之时,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关于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及驳回诉讼请求,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下列有关一审和二审相关期间的说法,错误的有:()
张力向夏城区法院起诉,请求王明按照买卖合同的内容交付标的物。下列王明的哪种行为构成了反诉?()
2000年,某甲与某乙结婚并于次年生有一男孩丙。2002年甲与妻子乙发生矛盾并弃家而走,后音信全无。2010年甲之妻乙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法院依法判决。2012年甲在深圳买彩票中奖100万元后与丙取得联系,不久甲因意外事故死亡。经查:甲出走前留有与乙共同建
随机试题
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
下列有关债权让与的说法,正确的是【】
患者,男性,30岁。体检发现胸骨左缘3~4肋间可闻及心脏舒张期杂音,平时无症状,心尖部可闻及舒张期杂音。可能的诊断是
下列是由局部刺激因素引起的牙周疾病,除外()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管网的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应采用()作为介质进行试验。
(2005年考试真题)下列各项中,运用普通股每股利润(每股收益)无差别点确定最佳资金结构时,需计算的指标是()。
一般情况下,最有利于解决问题的动机强度应是()。
(2013-国考-10)“天下九塞,雁门为首”,下列诗词描写“雁门关”的是()。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13年上半年,中国品牌乘用车共销售356.67万辆,同比增长13.19%,结束上年下降趋势,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41.16%,占有率较上年同期下降0.23个百分点。上半年,德系、日系、美系、韩系和法系乘用车分别销售167.66
冯.诺依曼结构计算机的五大基本构件包括控制器、存储器、输入设备、输出设备和()。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