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节约能源法律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0年多项选择第63题)

admin2013-11-01  38

问题 关于我国节约能源法律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0年多项选择第63题)

选项 A、节约能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B、企业不得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节能标准
C、节能产品认证实行自愿原则
D、生产者、销售者和运输者应当对产品上标注的能源效率标识的准确性负责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节约能源法。《节约能源法》第4条规定,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第13条规定,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组织制定并适时修订有关节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立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强制性的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标准和生产过程中耗能高的产品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节能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严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地方节能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19条规定,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对列入国家能源效率标识管理产品目录的用能产品标注能源效率标识,在产品包装物上或者说明书中予以说明,并按照规定报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共同授权的机构备案。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对其标注的能源效率标识及相关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禁止销售应当标注而未标注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节能产品认证实行自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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