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案例分析第8l一85题)2008年9月,甲市海龙公司与乙市太平洋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转让合同,约定双方共同开发手写笔记本电脑,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若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则应申请乙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2009年2月,双方发生

admin2013-10-23  28

问题 (2009年案例分析第8l一85题)2008年9月,甲市海龙公司与乙市太平洋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转让合同,约定双方共同开发手写笔记本电脑,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若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则应申请乙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2009年2月,双方发生争议,太平洋公司即向其所在地乙市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书。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由仲裁员赵某、钱某、孙某组成了仲裁庭。其中赵某任首席仲裁员,仲裁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
(2009年案例分析第82题)仲裁庭组成后,开始对案件进行审理,关于本案审理方式,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仲裁庭审理案件,既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书面审理
B、当事人就审理方式未作约定的,仲裁审理应当公开开庭进行
C、当事人约定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进行书面审理
D、仲裁审理方式以公开开庭审理为原则,以不公开开庭审理与书面审理为例外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仲裁案件的审理方式。《仲裁法》第39条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第40条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据此,仲裁审理方式以不公开开庭审理为原则,以公开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为例外,由双方当事人协议选择。因此,如果当事人未作约定,则依照法定的不公开开庭审理方式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书面审理;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但是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据此,选项A符合规定,因为仲裁庭审理案件,既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书面审理。选项B错误,当事人未就审理方式约定的,应当采取不公开开庭审理方式。选项C正确,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书面审理。选项D错误,应该是“仲裁审理方式以不公开开庭审理为原则,以公开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为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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