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09年案例分析第8l一85题)2008年9月,甲市海龙公司与乙市太平洋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转让合同,约定双方共同开发手写笔记本电脑,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若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则应申请乙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2009年2月,双方发生
(2009年案例分析第8l一85题)2008年9月,甲市海龙公司与乙市太平洋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转让合同,约定双方共同开发手写笔记本电脑,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若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则应申请乙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2009年2月,双方发生
admin
2013-10-23
28
问题
(2009年案例分析第8l一85题)2008年9月,甲市海龙公司与乙市太平洋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转让合同,约定双方共同开发手写笔记本电脑,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若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则应申请乙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2009年2月,双方发生争议,太平洋公司即向其所在地乙市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书。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由仲裁员赵某、钱某、孙某组成了仲裁庭。其中赵某任首席仲裁员,仲裁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
(2009年案例分析第82题)仲裁庭组成后,开始对案件进行审理,关于本案审理方式,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仲裁庭审理案件,既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书面审理
B、当事人就审理方式未作约定的,仲裁审理应当公开开庭进行
C、当事人约定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进行书面审理
D、仲裁审理方式以公开开庭审理为原则,以不公开开庭审理与书面审理为例外
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仲裁案件的审理方式。《仲裁法》第39条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第40条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据此,仲裁审理方式以不公开开庭审理为原则,以公开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为例外,由双方当事人协议选择。因此,如果当事人未作约定,则依照法定的不公开开庭审理方式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书面审理;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但是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据此,选项A符合规定,因为仲裁庭审理案件,既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书面审理。选项B错误,当事人未就审理方式约定的,应当采取不公开开庭审理方式。选项C正确,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书面审理。选项D错误,应该是“仲裁审理方式以不公开开庭审理为原则,以公开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为例外”。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yT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题库企业法律顾问分类
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企业法律顾问
相关试题推荐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将其股权对外转让时,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2011年多项选择第54题)
我国民法对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主要区分标准有()。(2011年多项选择第41题)
(2008年案例分析第87—90题)张某是北京市居民,现供职于某韩语培训学校,2008年9月获得工资收人5000元,当月,获得国债利息收入5000元,储蓄存款利息收入10000元,另有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收入5000元。李某是韩国公民,2006年10月1日来到
依据《票据法》的规定,银行本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有()。(2008年多项选择第64题)
采取要约收购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下列行为中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是()。(2008年单项选择第32题)
国家取得的下列收入,应当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2011年多项选择第62题)
甲、乙两工厂相邻,甲工厂为解决本厂职工上下班通行方便,与乙工厂订立合同。约定甲工厂每年向乙工厂支付一定费用,在乙工厂的土地上设立通行地役权,并进行了地役权登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2011年多项选择第45题)
私营企业主王某办公室的一台DVD播放机无法正常使用,遂通知工作人员刘某拿出去扔掉。刘某将该播放机修理好后拿回家使用。王某得知该播放机能够正常使用后,要求刘某返还。关于该播放机归属的说法,正确的是()。(2010年单项选择第5题)
公民下落不明满()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甲公司在交易中取得汇票一张,金额10万元,汇票签发人为乙公司,甲公司在承兑时被拒绝。其后,甲公司在一次交易中需支付丙公司10万元货款,于是甲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承兑时亦被拒绝。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管理的职能包括()
幽门螺旋杆菌(Hp)的检测方法的金标准是
风痰阻络或热极动风可致热盛动风,将成痉病,可见
A.1岁B.2岁C.3岁D.4岁E.5岁儿T细胞分泌INF-γ达成人水平的年龄是
关于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进口日期”栏应填()。“境内目的地”栏应填()。
下列选项关于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说法,正确的有()。
“对自己感兴趣的问题总是刨根问底”,这一典型表现所属的年龄段一般是()
阿什法则是指承认问题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你愈是躲着问题,问题愈会揪住你不放。根据上述定义,下列符合定义的是()。
Thespeakersaremainlydiscusshowdifferentkindsofpepperareproduce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