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09年考试真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有( )。
(2009年考试真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有( )。
admin
2013-06-29
27
问题
(2009年考试真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有( )。
选项
A、公民对行政机关作出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B、企业对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其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C、社会团体对行政机关作出其有关资质证书中止的决定不服的
D、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本单位给予其行政处分的决定不服的
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重点是对“行政复议适用范围”的掌握。根据规定,行政人员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以及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不能申请行政复议。选项A、B、C都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均可以依规定提起行政复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y4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初级经济法基础题库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初级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职工薪酬核算内容的是()。
企业发生的所有营业税,都应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下列各项中,属于政府会计标准体系的有()。
前期购货所欠的应付账款80000元到期,但公司暂时没有资金支付,向银行借入期限为6个月的借款80000元直接用于归还前欠货款,应编制会计分录为()。
某企业“应付账款”科目月末贷方余额为40000元,其中:“应付甲公司账款”明细科目贷方余额为35000元,“应付乙公司账款”明细科目贷方余额为5000元,“预付账款”科目月末贷方余额为30000元,其中:“预付A工厂账款”明细科目贷方余额为50000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3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按价目表上标明的价格计算,其不含增值税额的售价总额为20000元。因属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鼓励乙公司及早付清货款,甲公
某企业于2019年6月12日,从A公司购入一批产品并已验收入库。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明,该批产品的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该企业在2019年6月18日付
2011年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甲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300万元。2011年5月15日,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已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每10股派3元,甲公司可分派到150万元。2011年6月15日,甲公司收到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分派的现金股利。
乙企业2011年平均净资产为1000万元,净利润为40万元。则该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为()。
甲公司A产品经过两道工序加工完成。A产品耗用的原材料随加工的进度陆续投入。生产成本在完工产成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2011年12月与A产品有关的资料如下:(1)本月完工产成品1300件。月末在产品数量及完工程度为:第一道工序500件,本工
随机试题
下列关于蜂窝织炎的叙述正确的是
抢救巴比妥类药物急性中毒时,不宜采取
以下报表中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是()。
报检出口食品或食品添加剂,应提供《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
各基金销售机构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网点应有一名以上人员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质的要求。()
某公司2013年度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销售成本为4000万元,净利润为200万元;年初资产总额为2000万元,年末资产总额为3000万元;年初应收账款为400万元,年末应收账款为600万元;年初存货为200万元,年末存货为300万元。根据以上
过去数十年,行为经济学在很大程度上被视为一门边缘学科。尽管信奉传统经济学的人勉强承认人们有时会表现得缺乏理性,但他们往往会紧握自己的理论武器不放。他们辩称,行为经济学家和心理学家们所做的实验尽管非常有趣,却并没有削弱理性决策模型的效力,因为这些实验是在受控
设三阶行列式D3的第二行元素分别为1、一2、3,对应的代数余子式分别为一3、2、1,则D3=_________。
OnehundredandthirteenmillionAmericanshaveatleastonebank-issuedcreditcard.Theygivetheirownersautomatic(31)ins
TheSkillsRequiredtoGetaGoodJob1.Academicskills1Communicationskills—understandandspeakthelanguagesin(1)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