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必须辞职的原因有( )。

admin2013-12-18  44

问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必须辞职的原因有(    )。

选项 A、因严重疾病或者其他原因无力履行职务的
B、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2/3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而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
C、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产法案或者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
D、失去中央人民政府的信任

答案A,B,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52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辞职:(二)因严重疾病或其他原因无力履行职务;(二)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而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三)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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