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单选49)甲雇用乙为自己的长途货车司机。乙在送货过程中,因重大过失致行人丙受到伤害。对丙的伤害应由( )。

admin2017-03-24  42

问题 (2010年单选49)甲雇用乙为自己的长途货车司机。乙在送货过程中,因重大过失致行人丙受到伤害。对丙的伤害应由(    )。

选项 A、甲承担赔偿责任
B、乙承担赔偿责任
C、甲和乙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D、甲和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A

解析 本题原标准答案为D项,《侵权责任法》生效后,本题无答案。本题所给的标准答案的法律依据是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根据该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据此,选D项。《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选A项。注意:对于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尽管《侵权责任法》没有规定雇主对雇员的追偿权,但只要雇员有过错,雇主是有权向雇员追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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