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有( )。

admin2013-02-02  36

问题 依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有(    )。

选项 A、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法,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B、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
C、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D、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2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①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②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
③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④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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