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中,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为( ),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admin2019-01-23  47

问题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中,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为(    ),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选项 A、1个月以内
B、1个月以上至6个月
C、1个月以上至1年
D、超过1年

答案D

解析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是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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