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1 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16日在京联合举行“构建诚信惩戒失信”首次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并采取其他信用

admin2015-05-25  27

问题 结合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1
    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16日在京联合举行“构建诚信惩戒失信”首次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并采取其他信用惩戒措施。
    八部门指出,诚信是基础性道德,是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经济社会正常运转、人们生活正常进行的基本保障。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相互响应、相互支撑,使各自信用管理举措形成有效合力和广泛影响,努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信用惩戒对象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所有失信被执行人,以及被人民法院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的其他被执行人。首批推出的惩戒措施有三项: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向相关职能部门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各部门收到名单后,在其管理系统中记载限制高消费和实施其他信用惩戒措施等内容的名单信息,或者要求受监管各企业、单位、行业成员和分支机构实时监控,进行有效信用惩戒,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采取这些措施,就是要让守信者处处收益,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失信行为无处藏身,让失信受惩的教训成为一生的警钟,让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
    ——摘编自《法制日报》(2014年1月16日)
    材料2
    日前,有关部门联合举行“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并采取其他信用惩戒措施,包括禁止“老赖”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他们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等。
信用是一种信誉,属于道德品质范畴。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还是一种制度和规则,有着双重属性,既是人与人之间约定俗成的,也是人为设计具有强制性的规则。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不可缺少的要素,市场经济的发育成熟离不开信用的导向和保障作用。只有拥有一个较为完善的信用系统,才能建设比较完整的市场经济体系。
    信用建设要靠法律保障。信用既然是一种制度、规则设计,意味着它具有扬善惩恶的功能。守信就是善,失信就是恶,要受到惩罚。要通过健全法律和法规,完善信用信息系统,把违法违规、不守诚信的个人或企业列入“黑名单”,限制他们的经济活动和高消费行为,让其“品尝”失信的成本代价,这就是扬善惩恶的作用。这对失信者是教育和制裁,对公民和其他经济组织是警示和监督。
    德治与法治双管齐下,制度与践行相得益彰,才能让诚信者吃香,让失信者吃亏,让讲信用成为社会的主流和时尚。
    ——摘编自《人民日报》(2014年1月24日)
    (1)如何理解信用的“双重属性”?
    (2)结合身边实际,谈谈遵循诚实守信的必要性。
   【注:本材料也可以从其他相关角度考查,例如:(1)为什么说“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还是一种制度和规则”?(2)为什么作为道德要求之一的信用也要靠法律来保障?(3)公民道德建设的重点为什么要放在诚实守信上?(4)为什么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要加强诚信道德建设?】

选项

答案(1)信用的双重属性指的是,第一,它作为“人与人之间的约定俗成”,这是一种道德要求;第二,它作为“人为设计具有强制性的规则”,说明了信用又是法律规定的内容。具体体现在,信用是诚实守信的组成部分,而诚实守信既是我国传统道德的要求,又是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同时,也是我国民法规定的原则之一。作为人与人之间的约定俗成,它是道德的要求之一,因为道德是从风俗习惯中分化出来的;作为人为设计具有强制性的规则,说明了它也是法律规定,因为国家机关赋予某些既存社会规范以法律效力是国家创制法律的形式之一,只有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   (2)诚实守信就个人而言,是高尚的人格力量;就单位而言,是宝贵的无形资产;就社会而言,是正常秩序的基本保证;就国家而言,是良好的国际形象。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的一项基本道德准则,也是职业道德的一项基本要求。对于大学生而言,诚信是树立理想信念的基础,是全面发展的前提,是进入社会的通行证。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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