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2017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420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7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84万元。该企业2017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 ) 万元。

admin2020-01-18  37

问题 某企业为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2017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420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7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84万元。该企业2017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    )  万元。

选项 A、513.4
B、503.4
C、497.7
D、497.2

答案D

解析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420×14%=58.8(万元),实际发生75万元,准予扣除58.8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420×8%=33.6(万元),实际发生l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职工工会经费扣除限额=420×2%=84(万元),实际发生84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420+58.8+10+84=49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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