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李某原在甲公司就职,适用不定时工作制02012年1月,因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李某成为乙公司职工,继续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2月,由于李某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得分最低,乙公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中“末位淘汰”的规定,决定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关系。李某于201
李某原在甲公司就职,适用不定时工作制02012年1月,因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李某成为乙公司职工,继续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2月,由于李某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得分最低,乙公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中“末位淘汰”的规定,决定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关系。李某于201
admin
2018-03-30
22
问题
李某原在甲公司就职,适用不定时工作制02012年1月,因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李某成为乙公司职工,继续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2月,由于李某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得分最低,乙公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中“末位淘汰”的规定,决定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关系。李某于2013年11月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主张:原劳动合同于2012年3月到期后,乙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应从4月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终止合同违法,应恢复本人的工作。
关于乙公司兼并甲公司时李某的劳动合同及工作年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4年卷一87题)
选项
A、甲公司与李某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乙公司继续履行
B、如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在甲公司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乙公司的工作年限
C、甲公司还可与李某经协商一致解除其劳动合同,由乙公司新签劳动合同替代原劳动合同
D、如解除原劳动合同时甲公司已支付经济补偿,乙公司在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在甲公司的工作年限
答案
A,B,C,D
解析
A正确。《劳动合同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B、D正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据此可知.甲公司解除合同并支付补偿金后,乙公司再签的合同属于全新的合同,与之前的合同没有任何承继关系,所以乙公司再解除或终止合同时要单独计算工作年限。
C正确。《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可与李某经协商一致解除其劳动合同,由乙公司新签劳动合同替代原劳动合同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m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资本主义法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属于宪法部门法的有()。
法对生产力的作用()。
关于守法,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青年男女在去结婚登记的路上被迎面驶来的卡车撞伤,未能登记即被送往医院抢救。女方伤势过重成为植物人,男方遂悔婚约。女方父母把男方告到法院,要求男方对女方承担照顾抚养的责任。法院以法无明文规定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评论是错误的?()(司
凡规范未规定行为规则而规定参照、援引其他法律条文或其他法规,这种规范是()。
牛某系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一直以放高利贷和开歌厅为生,今年年初向朱某放贷100万元,期限一年。期满后无力归还,第二年本金利息已至150万元,朱某仅答应最多偿还120万元,其余数额不认。牛某于是找到其骨干成员杨某,让其去追回其余债款,并叮嘱不要将事情弄
根据《刑诉解释》的规定,涉外刑事案件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应当将相关事项及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主管部门,并通知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关于通知事项、通知途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王某为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3岁,尚未就业。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王某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在经过某偏僻路口时,发现其好友乙抢劫了丙的财物.且由于乙先前的暴力行为.导致丙流血过多,陷入昏迷状态。甲赶忙对乙说:“你惹麻烦了,快找个地方躲躲.走得越远越好。”甲还将自己远厉亲戚的姓名、住址提供给乙,并给乙3000元。乙于是坐火车投奔甲的亲戚。甲、乙分
随机试题
治疗恶性贫血时,宜选用
请问下列哪一种是市政设施不具备的排他性?()
我国有些期货公司的个别期货居间人不仅居间介绍,甚至还从事包括投资咨询、代理交易等期货交易活动,这实际上属于越权代理。( )
证券投资者保护的最终措施之一是()。
内容:探索并证明“三角形内角和定理”(学生基础:已经学习相交线,平行线的性质与判定。)要求:1.只写出探索和证明两个环节的教学设计片段。2.要说明每个教学环节的设计意图。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中,比较早地明确使用“群众路线”这个科学概念的是()。
人民警察发生下列哪些情况,不得辞退?()
斯威夫特在英国文学中开创了_______。
Fromthepassage,wecaninferthattheauthoriswhatkindofperson?Whydidn’tthewriter’swifeandfriendsaskhimwhatha
【C1】______hundredsofyears,artistshavebeencraftingbeautifulteapotstobrewjusttheright【C2】______oftea.TheYixing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