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情形,其中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再审。这里的“新证据”不包括下列哪种证据?
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情形,其中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再审。这里的“新证据”不包括下列哪种证据?
admin
2009-05-12
23
问题
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情形,其中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再审。这里的“新证据”不包括下列哪种证据?
选项
A、申请再审之前当事人因主观原因不向法院提供的证据
B、申请再审之前已经客观存在,当事人因疏忽没有向法院提供,法院也没有收集到的证据,但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C、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者重新鉴定,推翻原结论的证据
D、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末予质证、认证,但是以推翻原裁判的证据
答案
A
解析
由于法院作出判决、裁定是以证据为基础的,如果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则可能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故《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赋予当事人可以提出新证据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权利,但是,如果对新证据不作出相应的限定,则必然因当事人滥用该权利而损害生效判决、裁定应有的权威。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10条对此作出厂明确规定:申请再审人提交下列证据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新的证据”:(1)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2)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征据;(3)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视为新的证据。因此,A项错误,依题意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lCn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脱水治疗,不正确的是( )。维持肺功能稳定最有效的药物是( )。
根据肾脏肉眼病变特点,下列组合错误的是
某一患者有周期性上腹部疼痛,返酸、嗳气及出血等症状,手术切除胃标本,见一缺损,边缘齐,镜下可见四层结构,坏死层、炎症层、肉芽组织层及疤痕层。应诊为
有关影响肿瘤发生发展内在因素的描述哪项错误
女,43岁,右下腹持续性疼痛5天,伴恶心、呕吐,呕出物为胃内容物。体温38.5℃。体检发现右下腹5cm×5.5cm大小肿块,触痛明显如果急诊手术,最合适的手术方式是
A.淋巴转移和种植B.血行转移和淋巴转移C.直接蔓延和种植D.直接蔓延和淋巴转移E.血行转移绒毛膜癌主要播散的方式
A.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B.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C.对医学专业技术有重大突破,做出显著贡献的医师,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D.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E.对考
患者,男性,35岁。每年有情绪低落1~2个月。情绪低落严重时有厌世及自杀行为。近来又出现明显的情绪低落,对该患者主要防止
李某,2008年通过执业医师考试,在县医院行医师注册后,2年多始终没有上班工作。单位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注销注册。其理由是
A.犯罪客体B.犯罪客观C.犯罪主体D.犯罪主观E.犯罪对象
随机试题
甲向乙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12万元,见票后3个月付款。乙不慎遗失汇票,被丙拾得后,丙立即伪造乙的签章,将汇票转让给自己,然后拿到A银行贴现。A银行审查了汇票背书的连续性后,给予贴现。汇票一直未被提示承兑。这时乙发现汇票丢失,立即向法院申请公示
关于内幕信息和内幕交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有关期权表述正确的有()。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关资料如下:资料一:2×15年8月1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台不需安装的A生产设备并投入使用,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为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0万元,款项尚未支付,付款期为3个月。资料二:2×15年11月1日,应付
公安机关要建立(),通过治安信息的收集与分析,不断提高对治安危害的预见性,加强超前控制。
2018年8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依据该《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在某市一项对公司年轻人员的最新调查中,与往年相比,今年有70%的人打算购买房屋,这一比例已达到历史最高值。然而,在房屋管理局的统计中,该市今年的房屋成交量却比往年有所下降。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不能解释上述现象?
一家理发店引进了一名技术水平比原有理发师更高的新理发师。新老两个理发师同时上下班,但一块儿工作一段时间后,老理发师的工作量远远大于新理发师。该店老板于是得出结论,理发师的技术水平并非消费者的首要考虑因素。以下哪项如果为真,会严重削弱该理发店老板的结论?
A、Shefeltbored.B、Shefeltlonely.C、Shecherishedthem.D、Thesubjectwaseasy.C面试的开头部分谈到了MissGreen的大学时光,根据原文关键词agreattim
Inmanystressfulsituationsthebody’sresponsescanimproveourperformance.Webecomemore【B1】______,morealert,betterab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