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

admin2019-11-15  59

问题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

选项 A、以行政法规为依据
B、以地方性法规为依据
C、参照行政规章
D、以抽象行政行为为依据
E、以自治条例为依据

答案A,B,C,E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6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考生需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法律、法规是行政审判的依据。行政审判的依据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和裁判的标准和尺度。中国行政审判的依据是法律和法规。这里的“法律、法规”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2)参照适用规章。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两种。规章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处于参照地位。所谓参照,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对规章进行斟酌和鉴定后,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规章予以适用,作为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根据;对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原则精神的规章,人民法院有灵活处理余地,可以不予适用。(3)人民法院对司法解释的援引。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对法律在审判中应用的问题所作的解释。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应当在裁判文书中援引。由此可知,本题A项、B项、C项和E项正确。D项抽象行政行为不仅包括法律、法规、规章,也包括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决定、命令等。一般而言,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法院没有拘束力,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中可以参考适用其他规范性文件,但应对其合法性进行更为严格的确认,发生冲突时,人民法院不必送有关机关裁决,可直接决定适用与否,因此,抽象行政行为的说法过于宽泛,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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