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于某晚9时驾驶货车在县城主干道超车时,逆行进入对向车道,撞上乙驾驶的小轿车,乙被卡在车内无法动弹,乙车内黄某当场死亡、胡某受重伤。后查明,乙无驾驶资格,事发时略有超速,且未采取有效制动措施。(事实一) 甲驾车逃逸。急救人员5分钟后赶到现场,胡某因
甲于某晚9时驾驶货车在县城主干道超车时,逆行进入对向车道,撞上乙驾驶的小轿车,乙被卡在车内无法动弹,乙车内黄某当场死亡、胡某受重伤。后查明,乙无驾驶资格,事发时略有超速,且未采取有效制动措施。(事实一) 甲驾车逃逸。急救人员5分钟后赶到现场,胡某因
admin
2017-03-01
21
问题
甲于某晚9时驾驶货车在县城主干道超车时,逆行进入对向车道,撞上乙驾驶的小轿车,乙被卡在车内无法动弹,乙车内黄某当场死亡、胡某受重伤。后查明,乙无驾驶资格,事发时略有超速,且未采取有效制动措施。(事实一)
甲驾车逃逸。急救人员5分钟后赶到现场,胡某因伤势过重被送医院后死亡。(事实二)
交警对乙车进行切割,试图将乙救出。此时,醉酒后的丙(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2mg/100ml)与丁各自驾驶摩托车“飙车”经过此路段。(事实三)
丙发现乙车时紧急刹车,摩托车侧翻,猛烈撞向乙车左前门一侧,丙受重伤。20分钟后,交警将乙抬出车时。发现其已死亡。现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是否已死亡,也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所受创伤是否为致命伤。(事实四)
丁离开现场后,找到无业人员王某,要其假冒飙车者去公安机关投案。(事实五)
王某虽无替丁顶罪的意思,但仍要丁给其5万元酬劳,否则不答应丁的要求,丁只好付钱。王某第二天用该款购买100克海洛因藏在家中,用于自己吸食。5天后,丁被司法机关抓获。(事实六)
请回答(2013年试卷二第86—91题)
关于事实一的分析,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选项
A、甲违章驾驶,致黄某死亡、胡某重伤,构成交通肇事罪
B、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交通肇事罪的想象竞合犯
C、甲对乙车内人员的死伤,具有概括故意
D、乙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同车人黄某当场死亡、胡某重伤,构成交通肇事罪
答案
B,C,D
解析
甲驾车在县城主干道超车时,逆行进入对向车道,撞上乙驾驶的小轿车导致黄某死亡、胡某重伤。其显然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且对事故的发生承担主要责任。因此,甲构成交通肇事罪。选项A正确。
甲驶入对向车道的目的是超车,其并不想发生撞车的结果。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即追求或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因此,甲的行为并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选项B错误。甲既然不想撞车,对乙车内人员的死亡也就不存在故意。所以,选项C错误。
乙确实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但是。无驾驶资格和事发时略有超速并不会导致危害结果发生。乙未采取有效制动措施的行为对结果的发生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相对于甲在夜里9点闯入对向车道的行为,乙仅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所以乙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即使认为乙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乙也不构成本罪。因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要死亡3人以上才构成交通肇事罪。故,乙并不构成交通肇事罪。选项D是错误的。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
陷阱点拨:很多考生认为乙“未采取有效制动措施”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因此认为乙构成交通肇事罪。我们提醒考生:在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中,必须仔细研究双方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大小。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无论伤亡多少人,行为人都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3人以上才构成交通肇事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k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某企业有逃避缴纳增值税的行为,责令其在规定的纳税期前缴纳税款,该企业在限期内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的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某城市商业银行在合并多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设立,其资产质量差,经营队伍弱,长期以来资本充足率、资产流动性、存贷款比例等指标均不能达到监管标准。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在作出对该银行的行政处置决定后,负责处置的机构对该银行的人员采取了以下措施,
下列处置集体土地的行为中,需经过人民政府审批的是:()
甲国A公司向乙国B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双方约定适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CIF术语。该批货物由丙国C公司“乐安”号商船承运,运输途中船舶搁浅,为起浮抛弃了部分货物。船舶起浮后继续航行中又因恶劣天气,部分货物被海浪打入海中。到目的港后发现还有部分
在某涉外合同纠纷案件审判中,中国法院确定应当适用甲国法律。关于甲国法的查明和适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一第35题)
目前各国对非居民营业所得的纳税普遍采用常设机构原则。关于该原则,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一第84题)
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和法律职业道德的关系,可以成立的是下列哪一或哪些选项?()
A银行是B市地方政府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由于出现大量呆账,可能出现严重信用危机。市政府和当地银行监管部门在讨论对,A银行如何处理的问题时提出了多种意见。其中不符合《商业银行怯》规定的是:
下列关于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说法错误的有:
下列选项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有:
随机试题
物流系统规划决策四边形包括:()。
一日朱某在街上行走时,被警察王某截住带至公安派出所,原因系随王某同行的卖淫女田某指认朱某为嫖客。关审其间该警察多次殴打朱某,致使其被迫承认自己有嫖娼行为;警察王某及该派出所未作任何调查取证,遂将朱某行政拘留;后在有关部门督促、调查下,证明朱某确系无辜。问:
下列属于阳中之阳的是
宪法的全面修改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合同,后乙将自己的债务转移给丙,并征得甲的同意,现丙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国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包括()。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提高生活水准和平衡国际贸易这两者自身都不足以建立一个国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事实上二者必须同时兼得。因为生活水准的提高可能是由于付出了增加贸易赤字的代价,而贸易平衡也可能是靠降低生活水准来维持的。如果上述论述成立,则欲知一个国家是否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能
A、Water.B、Coffee.C、Tea.D、Milk.A根据句(8-1)和句(8-2)可知,女士认为液体对于人们保持精力来说非常关键,水是很好的选择,并指出对于改善情绪来说没有比多喝水更重要的事了。因此答案为[A]。
A、Heshouldlivebythemovierentalplace.B、Heshouldopenamovierentalplace.C、HecoulddownloadfromtheInternet.D、He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