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国企业在某经济特区设立一分支机构,2006年取得下列所得:将本机构财产租赁给境内企业使用取得租金收入60万元,相关费用、税金5万元;本机构自有资金存款利息收入5万元;将自己拥有的专有技术提供给境外企业使用,取得使用费净收益(税后)40万元(境外已纳所得

admin2009-01-25  43

问题 某外国企业在某经济特区设立一分支机构,2006年取得下列所得:将本机构财产租赁给境内企业使用取得租金收入60万元,相关费用、税金5万元;本机构自有资金存款利息收入5万元;将自己拥有的专有技术提供给境外企业使用,取得使用费净收益(税后)40万元(境外已纳所得税10万元);代为收取境外总机构转让其所持有的境内外商投资企业股权收益200万元,并汇往境外。该机构2006年应纳和应扣缴所得税合计(  )。

选项 A、35万元
B、26.5万元
C、45万元
D、29万元

答案A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gR2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