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下列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dmin
2014-04-26
26
问题
下列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选项
A、坚持依法治国要求全社会对宪法法律的一体遵循,强调党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B、坚持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和党的领导才会有可靠的政治保证
C、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必然要求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D、坚持党的领导必然要求党的事业至上,意味着法治实践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
答案
B
解析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在法治实践中,坚定不移地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密切结合、有机统一起来。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才会有可靠的政治保证;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才会有坚实的群众基础,才能真正落实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要求;坚持依法治国,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才具有鲜明的时代内涵,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也才能有可靠的法律保障。“三者有机统一”贯穿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中,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与灵魂。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d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人民检察院对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关于二审抗诉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有关刑事诉讼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被告人在A市抢夺一块原产劳力士手表。到B市销赃过程中被抓获,B市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B市检察院经过审查起诉,决定向B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可是B市人民法院却以犯罪地不在B地为理由拒绝接受。B市的法院是否正确?()
下列所述的各项诉讼权利中,所有的当事人都享有的权利有:()
某大学物证技术鉴定中心的李老师,受该市公安局的聘请,对一起刑事案作了技术鉴定。那么在本案的整个诉讼过程,对何老师的诉讼权利没有保障义务的部门是:()
下列关于对精神病人李某进行强制医疗的程序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甲因抢劫被某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甲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且经查证属实,依法应当执行死刑时,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公安机关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做出了监视居住的决定,但后来却发现他在监视居住期间,多次威胁被害人,于是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那么,人民检察院一般应在多长时间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关于经济制度与宪法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随机试题
Wecanmakemistakesatanyage.Somemistakeswemakeareaboutmoney.Butmostmistakesareaboutpeople."DidJerryreallyca
女性,41岁,持续高热伴上腹疼痛4天,巩膜黄染3天入院。体检:高热面容,神志清,血压10/6kPa(75/45mmHg),巩膜黄染,呼吸急促30次/min,心率120次/min,律齐,右上腹压痛明显。周围血象:WBC20×109/L,中性粒细胞88%哪
引起急性血源性骨髓炎的最常见的致病菌是
按照生产能力指数法(x=0.8,f=1.1),如将设计中的化工生产系统的生产能力提高到三倍,投资额将增加()。
企业可以根据会计资料使用者的不同提供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财务会计报告。()
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办教育,注重培养合格的公民,所体现的教育目的理论是()。
关于国画,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2012年1—9月,累计销售完成超过50万辆的车型为:
Ispenttenyuanonthatbook.Thebook______tenyuan.
Baush’sLegacy(Ⅱ)布什的遗产(Ⅱ)PresidentBush’spushtooustSaddamHussein(1)powersoonbecamemorethanaforeign-policyini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