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10年1月至8月,被告人李宁为营利,先后与他人预谋,采取张贴广告、登报的方式招聘男青年做“公关人员”,并制定了《公关人员管理制度》。李宁指使他人对公关先生进行管理,并在其经营的“金麒麟”、“廊桥”及“正麒”酒吧内将多名“公关先生”多次介绍给男性顾客,由
2010年1月至8月,被告人李宁为营利,先后与他人预谋,采取张贴广告、登报的方式招聘男青年做“公关人员”,并制定了《公关人员管理制度》。李宁指使他人对公关先生进行管理,并在其经营的“金麒麟”、“廊桥”及“正麒”酒吧内将多名“公关先生”多次介绍给男性顾客,由
admin
2015-09-30
35
问题
2010年1月至8月,被告人李宁为营利,先后与他人预谋,采取张贴广告、登报的方式招聘男青年做“公关人员”,并制定了《公关人员管理制度》。李宁指使他人对公关先生进行管理,并在其经营的“金麒麟”、“廊桥”及“正麒”酒吧内将多名“公关先生”多次介绍给男性顾客,由男性顾客将“公关人员”带至南京市“新富城”大酒店等处从事同性卖淫活动。关于本案,辩护人提出,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同性之间的性交易是否构成卖淫未作明文规定,而根据有关辞典的解释,卖淫是指“妇女出卖肉体”的行为。因此,组织男性从事同性卖淫活动的,不属于组织“卖淫”,依照罪刑法定原则,李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而法院认为,卖淫就其常态而言,虽是指女性以营利为目的,与不特定男性从事性交易的行为;但随着立法的变迁,对男性以营利为目的,与不特定女性或者男性从事性交易的行为,也应认定为卖淫。对卖淫作如上界定,并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问题:如何理解罪刑法定原则?
选项
答案
刑法的客观解释、扩张解释,没有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1)明确性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但刑法的绝对明确性只能是一种理想追求,不得以法无明确规定为由对那些刑法明文规定而仅缺乏明确性的犯罪行为不予定罪处罚。 (2)正确地解释法律规定,使刑法解释起到阐明立法精神,补救立法不足的功效。 (3)在贯彻罪刑法定原则时不能机械地、仅仅从形式上去理解和适用刑法的罪刑规范,而应在形式合理性的范围内尽量从实质上去理解罪刑规范,以寻求实质的合理。 (4)法律是社会的产物,法律解释必须符合实际的社会生活。法律只有在适应社会需要的情况下才能保持活力。 (5)不能将“有利于被告人”作为解决刑法解释争议的最高标准。罪刑法定只是禁止类推解释,因为类推解释违背了预测可能性原理,而不是禁止对被告人不利的解释。对被告人不利的扩张解释,只要解释的结果没有超出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没有超出国民对该用语的可预测性,就应当是合法、合理的,没有违背罪刑法定。将组织卖淫罪中的人解释为包括男人和女人没有违反预测可能性原理,符合罪刑法定,也符合社会形势的变化对卖淫一词含义的影响。 判断解释结论是否合理,要看是否在法益保护与自由保障之间求得平衡,而不可能在任何场合都作出有利于被告的解释。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Q5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码头建设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投票决定进入地铁建设领域发展的决策,属于()。(2010年单项选择第8题)
证券公司负责对拟上市企业发行股票进行辅导,辅导期为()。(2008年单项选择第31题)
按照偿付的标的不同对我国当前的补偿贸易进行分类,其中不包括()补偿。
营销方案中一般不包括以下内容()。
工业企业中的小型企业从业人员在()人以下,销售额在()万元以下,资产总额在()万元以下。
在下列招聘程序中关键是()。
在下列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2009年案例分析第一大题,第7l~74题)环能公司共有员工2080人,资产总额15.6亿元,2008年销售收入8.7亿元,利税2.2亿元,由一位总经理和三位副总经理组成领导班子,下设位于中国的甲分公司和位于M国的乙有限责任公司,两个单位均实行独立核算,
(2011年单项选择第27题)当下列会计项目的金额发生变动时,不影响企业速动比率指标的是()。
刘强自1990年以来一直受雇于A市B县的C公司从事汽车驾驶员工作,月工资1500元,双方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0年1月10日,刘强要求与C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料得到的却是C公司的解雇通知书,要求刘强在月底前办理离职手续,工资结算至1月底。此
随机试题
如果质量组成的分析数据为:N281.5%、O216.5%、C2H42.0%,循环比(R/W)为3.0,计算新鲜原料中乙烯与空气的比例和单程转化率?(假设此反应系统中只发生乙烯氧化生成环氧乙烷的单一主反应)
治疗心绞痛之痰浊痹阻证应首选
男,45岁,身高165cm,体重75kg,无明显"三多一少"症状,空腹血糖7.6mmol/L,母亲有糖尿病病史。此患者首选的治疗方法为男,50岁,轻度肥胖,已确诊糖尿病2月,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未能使血糖降至正常。应首选
泄泻之肝气乘脾证的临床主要特征是()
关于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采取强制措施时,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哪些?()
下列关于减免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
评估人员对某一企业进行整体评估,通过对该企业历史经营状况的分析及国内外市场的调查了解,收集到下列数据资料:(1)预计该企业第一年的收益额为200万元,以后每年的收益额比上年增长10%,自第6年企业将进入稳定发展时期,收益额将保持在300万元的水平
该企业网络的核心层采用了ATM技术,由三台ATM交换机互联构成。试对ATM网络技术的主要特点、协议分层结构和优点作简要叙述。图1.3中用了两台路由器,Router1,和Router2,简述路由器的技术特点,并说明Router1和Router2在本网中
控制器包括指令寄存器、指令译码器以及定时与控制电路。根据【 】的结果,以一定的时序发出相应的控制信号,用来控制指令的执行。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