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A公司和甲国B公司在中国合资成立一家果汁饮品企业C公司。2017年,A、B两公司因合营企业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根据我国法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2021-06-28  40

问题 中国A公司和甲国B公司在中国合资成立一家果汁饮品企业C公司。2017年,A、B两公司因合营企业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根据我国法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本案适用甲国法律
B、如通过诉讼解决争议,本案只能由中国法院管辖
C、如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外国仲裁机构
D、如在中国法院进行诉讼,B公司不得委托甲国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

答案B,C

解析 我国《合同法》第126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将此类必须适用中国法律的合同范围扩大到9种。A选项说法错误。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2015年《民诉法解释》第531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和第266条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协议选择外国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的除外。B、C选项说法均正确。
    2015年《民诉法解释》第528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围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或者领事特权和豁免。”D选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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