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向银行以其宝马车作抵押贷款10万元。后来,甲又乙借3万元,并将该宝马车质押给乙。并允许乙使用该车。乙使用时将该宝马车撞坏,故送到修理厂修理。乙一直未支付修理费3万元。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
甲向银行以其宝马车作抵押贷款10万元。后来,甲又乙借3万元,并将该宝马车质押给乙。并允许乙使用该车。乙使用时将该宝马车撞坏,故送到修理厂修理。乙一直未支付修理费3万元。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
admin
2014-02-18
33
问题
甲向银行以其宝马车作抵押贷款10万元。后来,甲又乙借3万元,并将该宝马车质押给乙。并允许乙使用该车。乙使用时将该宝马车撞坏,故送到修理厂修理。乙一直未支付修理费3万元。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
选项
A、银行对该宝马车的抵押权自抵押贷款合同生效时设立
B、乙对该宝马车的质权自甲将该车交付给乙时设立
C、修理厂可对该宝马车行使留置权
D、银行可优先于修理厂,对该宝马车行使优先受偿权
答案
A,B,C
解析
《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交通运输工具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A项正确。《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据此,B项正确。
《物权法》第23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剑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物权法》第231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乙一直未支付修理费,故修理厂可根据上述规定行使留置权。C项正确。
《物权法》第239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据此,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在本案中,修理厂的留置权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乙的质权。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Ii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结合法律移植的否定论和肯定论理论谈谈为什么法律移植具有必要性和必然性。
论我国立法的民主原则与科学原则的相互关系。
法律国际化与法律全球化的区别是什么?
简述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
《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法问》载:“伍人相告,且以辟罪,不审,以所辟罪罪之”。这一规定所反映的秦朝定罪量刑的原则是()。
特别行政区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相当长的期限内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原有的()予以保留。
2016年,“慢播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审,以下是公诉人的起诉书:“被告单位慢播科技有限公司自2007年12月成立以来,基于流媒体播放技术,通过向互联网发布慢播播放器软件的方式,为网络用户提供网络视频服务。期间,被告单位慢播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在汉朝,案件中的被告若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申请重审,申请期限为()
2017年8月,杭州互联网法院成立。互联网法院将涉及网络的案件从现有审判体系中剥离,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了“网上案件网上审”。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19单12)
随机试题
下列属于魅力型领导者的道德特征的有()。
A.梭外肌纤维B.梭内肌纤维C.两者都是D.两者都不是脊髓前角α运动神经元支配
与贫血无关的临床表现为
在我国,凡关于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补充规定的,由哪一个机关进行解释?()
第三笔业务应纳消费税的计税销售额为( )元。本期应缴纳营业税( )元。
周文王、汉高祖、康熙依次为帝王的()。
下列行政行为,属于行政奖励的是()。
甲、乙订立一份建材买卖合同,约定甲付款一个月后乙发货。甲听说乙资金链断裂,正在转移资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在窗体上画一个命令按钮,名称为Command1,然后编写如下代码:OptionBase0PrivateSubCommand1_Click()DimA1(4)AsInteger,A2(4)AsIntegerFork=0To2A1(k+
TheScarletLetteristhemasterpieceof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