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招标人接受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现金、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 (2)投标函须加盖投标人印章,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3)投标文件分为投标函、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三部

admin2018-10-29  39

问题     某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招标人接受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现金、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
   (2)投标函须加盖投标人印章,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3)投标文件分为投标函、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均须单独密封,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投标人共有6家,分别为A、B、C、D、E和F。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如下:
   投标人A提前一天递交投标文件,其投标函、商务和技术文件被密封在同一个文件箱内,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保函。
   投标人B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其投标函、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单独密封,但其投标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现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0分钟送达招标人。
   投标人C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其投标函、商务和技术文件单独密封,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汇票。
   投标人D的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寄达招标人,但其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迟到10分钟抵达开标现场。
   投标人E、F的投标文件均提前递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人接收了投标人A、B、E和F递交的4份投标文件。因投标人C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投标人D的投标人代表迟到,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评标过程中,投标人A的投标函上没有其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招标人以此为由宣布A的投标无效;投标人B的投标函上有两个大写投标报价,捂标人要求其确认了其中一个报价后重新评审;投标人E的投标报价,大写为壹佰捌拾捌万元整,小写为180万元,招标人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按180万元确定报价。
   投标人F在开标现场对开标提出异议,招标人对此拒绝答复,并宣布其投资无效。
   【问题】
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对投标人A、B、E的投标文件的处理存在哪些不妥之处?说明理由,并给出正确做法。

选项

答案(1)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对投标人A的投标文件的处理存在的不妥之处:宣布A的投标无效。 理由:不符合投标无效的情形。 正确做法:应当否决其投标。 (2)招标人在唱标过程中对投标人B的投标文件的处理存在的不妥之处:招标人要求其确认了其中一个报价后进行唱标。 理由:应该在投标文件中申明最终报价。 正确做法:应当否决其投标。 (3)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对投标人E的投标文件的处理存在的不妥之处:招标人根据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按180万元确定报价。 理由:应以大写金额为准。 正确做法:按壹佰捌拾捌万元确定报价金额。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开标、评标的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进行修正: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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