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惊奇公司的创新科技产品经常参加各类国际展览会,该公司向乙国的投资包含了专利转让,甲、乙两国均为《巴黎公约》和《华盛顿公约》(公约设立的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的英文简称为ICSID)的成员。依相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2021-09-16  30

问题 甲国惊奇公司的创新科技产品经常参加各类国际展览会,该公司向乙国的投资包含了专利转让,甲、乙两国均为《巴黎公约》和《华盛顿公约》(公约设立的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的英文简称为ICSID)的成员。依相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惊奇公司的新产品参加在乙国举办的国际展览会,产品中可取得专利的发明应获得临时保护
B、如惊奇公司与乙国书面协议将其争端提交给ICSID解决,ICSID即对该争端有管辖权
C、提交ICSID解决的争端可以是任何与投资有关的争端
D、乙国如对ICSID裁决不服的,可寻求向乙国的最高法院上诉

答案A,B

解析 选项A应选:《巴黎公约》临时性保护原则是指缔约国应对在任何一个成员国内举办的或经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以取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可以注册的商标给予临时保护。所以A选项情况符合《巴黎公约》的“临时性保护原则”。选项B应选:本案属于因国际投资引起的法律争端。B选项中当事双方和书面协议满足ICSID行使管辖权的条件。ICSID行使管辖权的条件如下:(1)主体方面:受理的争端限于一缔约国政府(东道国)与另一缔约国国民(外国投资者)的争端;但是,在争端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也受理东道国和受外国投资者控制的东道国法人之间的争端。(2)争端性质方面:受理的争端必须是直接因国际投资而引起的法律争端。(3)主观条件方面:需要争端双方出具同意ICSID管辖的书面文件。选项C不选:ICSID受理的争端必须是直接因国际投资引起的法律争端,C选项中的“任何”的说法存在错误。选项D不选:根据《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第53条的规定,ICSID的仲裁裁决对投资争端各方具有约束力,任何当事一方也不得对仲裁裁决提出任何上述异议或者采取任何除公约规定以外的补救办法。ICSID一裁终局,裁决对争端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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