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纯属虚构): 外贸公司A接到国外开来的信用证,证内规定:“数量共6000箱,1—6月份分6批装运,每月装1000箱。”该信用证的受益人1—3月,每月装运1000箱,对于第四批货物原定于4月25日装船出运,但由于台风登陆,该货物延至5月1日才装

admin2010-12-22  24

问题 案例(纯属虚构):
   外贸公司A接到国外开来的信用证,证内规定:“数量共6000箱,1—6月份分6批装运,每月装1000箱。”该信用证的受益人1—3月,每月装运1000箱,对于第四批货物原定于4月25日装船出运,但由于台风登陆,该货物延至5月1日才装船。当该公司凭5月1日的装船提单向银行交单议付时,却遭到银行拒绝。
你认为开证行有无拒付的权力?

选项

答案根据国际惯例,如果信用证规定为货物连续分批分期装运,或定期分批装运,只要其中一批或一期未按时装运,也不能在下批中补充。因此,本案中,开证行完全有权拒收单据和拒付货款,除非开证人同意修改信用证并通知银行办理者外,开证行是不承担付款责任的。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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