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自然人、乙自然人和丙公司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在各方协商一致的合伙协议中约定:甲出资5万元的货币,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丙公司以作价8万元的实物出资;甲和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为有限合伙人;甲和乙共同执行A企业的合伙事务。 丙公司

admin2018-09-12  30

问题 甲自然人、乙自然人和丙公司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在各方协商一致的合伙协议中约定:甲出资5万元的货币,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丙公司以作价8万元的实物出资;甲和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为有限合伙人;甲和乙共同执行A企业的合伙事务。
丙公司为谋取利润,以A企业普通合伙人的身份与不知情的B公司签订购买钢材的合同。B公司按约向A企业交货时,A企业以丙公司无权代表合伙企业签订合同为由拒绝支付货款。
丙公司为偿还其欠债权人的购货款,未经甲和乙的同意,以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与C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取得8万元的借款支付了债权人的购货款。后由于丙公司生产经营困难,无力偿还银行贷款。经协商,丙公司将其在A企业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了D公司,D公司成为A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经查:A企业的合伙协议中,没有对有限合伙人将其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出质作约定。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丙公司将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丙公司将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行为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A企业合伙协议中并无有限合伙人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特别约定,因此有限合伙人丙公司的财产份额出质行为符合规定。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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